招生管道与信息

(一)海外学生

每年二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办理申请,申请文件如下:

  • 入学申请表二份(附贴二吋半身脱帽照片)。
  • 经我国驻外使领馆、代表处、办事处或其它经外交部授权机构验证之外国学校最高学历或同等学力证明文件及成绩单各二份(中、英文以外之语文,应附中文或英文译本)。
  • 健康证明书一份(包括人类免疫缺乏病毒有关检查)。
  • 经驻外馆处验证具备足够在台就学之财力证明书一份(具备足够在台就学之财力)。
  • 申请费。

外国交换学生准用上述相关申请入学规定

(二)台湾学生(适用本科生)

  • 申请入学
  • 甄选入学
  • 技优入学
  • 联合登记分发

(三)大陆学生

台湾已于2010年8月通过开放大陆学生来台就读,每年开放2000名大陆学生来台就读,该开放措施可于2011年正式实施。本校竭诚欢迎大陆学生前来就读,在尚未正式实施该开放措施前,目前本校依据两岸相关法规,提供与本校签署合作协议建立学生来台研习计划之大陆高校学生,采循交换学生、短期研修学生与专班方式前来本校学习;或可咨询大陆高等院校展示会组委会,办理前来本校短期研修相关事宜。大陆学生入学管道列表如下

入学管道 与本校签署合作协议建立学生赴台
研习计划之大陆高校
与本校签署合作协议建
立联合办学计划之
大陆高校
高等院校展示会组委会
方式 交换学生 短期研修生 专班 短期研修生
研习时间 研习时间 1学期或1学年 1学年 1学期或1学年
研习方式 随班附读 随班附读 专班 随班附读
申请或入学方式 大陆高校校内甄选 大陆高校校内甄选 参与大陆全国普通高等学
校招生入学考试(高考),
就读联合办学计划学程
参与高等院校展示会
组委会甄选
申请方式 咨询合作高校校内甄选办法 咨询合作高校校内甄选办法 参考高等院校展示会
组委会申请流程
名额 依据合作计划 依据合作计划 高考联合办学招生人数 预计200(人)
目前合作学校 福州大学管理学院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福州大学阳光学院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福州大学阳光学院
三明学院
三明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
海南大学三亚学院
附注       http://www.chneduexpo.org/
台北校区:116-95台北市文山区兴隆路三段56号 电话:(02)2931-3416  新竹校区:303-01新竹县湖口乡中山路三段530号 电话:(03)699-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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