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繳費單查詢。
❖ 112學年度第2學期繳費截止日期為113年2月25日(日),請務必於繳費截止日前完成繳費。
❖ 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方案(行政院減免學雜費/定額減免)說明:
項次 | 補助方案 | 繳費單對應欄位 | |
擇 一 補 助 |
1 | 行政院減免學雜費 + 弱勢助學金(可同時申請) |
行政院減免學雜費 |
弱勢助學金 | |||
2 | 教育部各類減免學雜費(註1) | 減免學雜費及保險費 | |
3 | 政府其他部會就學補助方案(註2) | 無 |
註1.軍公教遺族、現役軍人子女、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低收入戶子女、中低收入戶子女、原住民學生、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註2.人事行政總處軍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法務部被害人子女就學補助、法務部受刑人子女就學補助、臺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新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單親培力計畫學費、學雜費及學分費補助、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恆春鎮公所教育獎助學金、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子女就學補助、國防部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學生補助(ROTC)、現役軍人在職專班就學補助等相關補助方案。其他申請資格或補助範圍如有未盡事宜,依教育部或各該補助辦法規定辦理。
主旨:轉知教育部函釋「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是否適用國內技專校院四年制產學合作企業學士班及二年制副學士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僑生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本(113)年1月25日臺教技(四)字第1132300265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旨揭方案自本(113)年2月實施,定額減免私立大專學雜費每人每年新臺幣3.5萬元,並對公私立大專經濟弱勢學生加碼補助每年新臺幣1.5萬元至2萬元。
三、經本會函詢教育部旨揭方案是否適用於國內技專校院四年制產學合作企業學士班及二年制副學士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僑生,復獲以適用對象為就讀國內私立大專校院具有學籍且於修業年限內之學士班(含學士後學系)及副學士班(含二專、五專後兩年)本國籍學生;補助原則為已申請該部各類學雜費減免及政府其他助學措施者,不得再申請政府其他補助金,爰學生須擇優申請。
四、鑒於部分具有我國國籍之僑生同時具備旨揭方案及本會學費補助申請資格,請各校於辦理旨揭僑生專班各學年度上、下學期學費補助案時,提供已申領旨揭方案補助學生名單(由學生簽名確認),屆時不列入該學期學費補助對象。
五、檢附教育部本年1月25日臺教技(四)字第1132300265號函影本1份(如附件),請參考運用。
參考附件: https://reurl.cc/13k7O9
主旨:有關教育部「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適用對象一事,請查照。
說明:
一、查教育部旨揭方案自本(113)年2月實施,定額減免私立大專學 雜費每人每年新臺幣3.5萬元,適用對象為就讀國內私立大專校院具有學籍且於修業年限內之學士班(含學士後學系)及副學士班(含二專、五專後兩年)本國籍學生,爰符合國籍法第2條規定之本國籍學生,且無重複請領該部各類學雜費減免及政府其他助學措施者,均符合補助範圍。
二、檢附國籍法第2條規定及旨揭方案文宣資料,惠請協助符合方案資格之僑生申請相關補助,以減少學生經濟壓力,安心在臺就學。
參考附件: https://reurl.cc/13MEyV
1. 土地銀行學雜費服務網「學生專區」
2. 學校名稱:中國科技大學
3. 學號:10碼
4. 密碼:身分證號 第1碼大寫英文字 + 末4碼數字
繳費方式及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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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組 | 02-2931-3416 轉2166
承辦單位
北日 生活輔導組 / 02-2931-3416 轉2156
北進 綜合業務組 / 02-2931-3416 轉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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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單位
竹日 生活輔導組 / 03-699-1111 轉1153
竹進 綜合業務組 / 03-699-1111 轉1147
新竹校區 就學貸款申辦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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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日 生活輔導組 / 02-2931-3416 轉2142
北進 綜合業務組 / 02-2931-3416 轉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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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日 課外活動組 / 03-699-1111 轉1143
竹進 綜合業務組 / 03-699-1111 轉1147
承辦單位
北日 生活輔導組 / 02-2931-3416 轉2142
北進 綜合業務組 / 02-2931-3416 轉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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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日 課外活動組 / 03-699-1111 轉1142
竹進 綜合業務組 / 03-699-1111 轉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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